2018年昆明增值税申报比对注意事项【去出发财务】

更新时间:2018-07-11 15:33:30点击:10801 行业观点

2018年昆明增值税申报比对注意事项【去出发财务】



1、为顺利通过申报比对,纳税人有哪些注意事项?
(1)每月按时完成税控设备抄报税
按照新的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,纳税人应先完成税控设备抄报税,再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,而后系统会自行开展申报比对,比对通过后系统自动进行税控设备解锁。未按时抄报税导致纳税申报比对不通过的,系统将会锁死税控设备。
(2)按照开票情况如实进行纳税申报
纳税人应准确核算税款所属期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(卷票)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票种的份数、不含税金额、增值税税额,并如实填列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。

2、申报比对不符时系统会有何提示?
比对不符的项目,系统会视情形不同分别进行强制监控或提示监控,比对不符项目全部属于提示监控的,核心征管系统向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。比对不符项目至少有一项属于强制监控的,若修改后仍然不符则无法正常申报。

3、强制监控项目比对不符时纳税人应如何处理?
纳税人可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,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,及时修改申报表数据并再次提交申报,系统将重新进行比对。在比对不符情况下,纳税人可重复选择“继续修改”申报表数据,直至比对相符才能完成申报,核心征管系统向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。若反复修改报表数据后仍然存在比对不相符则无法保存报表,不能完成申报,请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比对异常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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